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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通报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大公网内蒙古讯(记者王月实习记者郭燕郭恺一)1月29 日上午,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曾令鸣在2020年呼和浩特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就202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

大公网内蒙古讯(记者王月实习记者郭燕郭恺一)1月29 日上午,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曾令鸣在2020年呼和浩特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就202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2020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守正创新、忠诚履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组织纪委常委会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授、宣传解读等各类学习宣传活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凝神聚魂、固本培元。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善政治监督台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建立政治责任清单,明确35项政治监督重点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及时将民族工作列入政治监督台账,加强双语教学改革监督,跟进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切实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聚焦疫情防控,成立128个督导组,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发现问题3365个,提出督导建议1715条,受理相关问题线索81件,处分63人,组织处理328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23件,处分26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36个党组织和271名干部进行问责,处分9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2批75起。

推进专项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是开展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对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责任问题倒查二十年,市县两级同步开展专项巡察,发现涉煤涉矿问题167个。2020年,全市共受理相关问题线索116件,办结111件,立案12件,处分15人,组织处理16人,督促追缴税款及滞纳金1.92亿元,挽回国有资产损失3050.9万元。

二是聚焦“三大攻坚战”,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年立案24件,处分2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9批17起。按照市委要求,对我市燃煤散烧整治工作成立4个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4个,约谈43人,批评教育27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是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4件,处分66人,组织处理53人,移送司法机关26人。

四是深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成立监督责任工作组,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人防工程项目先建后批逆程序办理、缴费政策执行标准不一、追缴欠费不力等问题,全年共立案21件,处分12人,组织处理2人,追缴易地建设费1.97亿元,专项治理开展以来,累计追缴易地建设费5.01亿元。

五是开展“微腐败”大清扫。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部署开展“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020年,两轮大清扫行动共办理1027件“微腐败”信访件,立案144件,处分195人,组织处理96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留置5人,挽回经济损失1796万元,推动156个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整治作风顽疾,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一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画像”,开列40项负面清单,查处相关问题170件,处理280人,处分169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0批45起;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36件,组织处理50人,处分47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6批20起。

二是开展“四官”整治。严肃查处了市扶贫办、市卫健委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处理干部16人并全市通报;对电力家园小区房屋产权证办理久拖不决问题,赛罕区林草局、土左旗污水处理厂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对36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三是持续优化首府营商环境。开列26条负面清单,重点整治“小官弄权”“科长专政”等衙门作风,立案8件,处分6人,组织处理20人,通报曝光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组成20个互查组,对地区部门营商环境开展交叉互查,发现问题131个。

四是严厉整治行业乱象。针对道路交通、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系统治理,推动建章立制。严肃查处了市交通路政系统70名干部,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0人。

五是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风气。制定《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规范问责、精准问责,为128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完成23376名清风干部评定工作,弘扬新风气、传播正能量。

开展“精准监督年”活动,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一是创新派驻监督方式。建立“一月一清单、 一月一督办、一月一整改”的派驻监督工作模式,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2020年,呼和浩特市本级派驻(出)机构处置问题线索387件,立案55件,处分73人,下发提醒函352份、建议函235份、督办单71份。

二是深化基层治理。践行“末端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建立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点对点”包联制度、旗县级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包村制度,899名纪检监察干部实现对全市所有旗县区、76个乡镇(街道)、981个行政村的包联全覆盖。开展“千名纪检监察干部进万户”行动,实现一线监督、一线办案、一线反馈、一线化解矛盾。累计走访群众6485户,收集意见建议956条,解决问题化解矛盾760个,处置相关问题线索702件。2020年,全市信访举报量下降48.41%。

三是全面推行“三务”公开。推行“三务”公开再监督机制,提升基层监督工作信息化、公开化、精准化水平,在市县乡村四级全面推行“三务”公开,针对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009次,发现问题2778个,严查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等问题,处分58人,组织处理5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2批19起。选聘“三务”公开监督员1416名。

四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地区部门政治生态进行“精准画像”,形成90份分析报告,提出意见建议270条。2020年,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50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4431人次,占处理总人次的80.5%,第二种形态749人次,占13.6%;第三种形态173人次,占3.2%;第四种形态150人次,占2.7%。

把准政治巡察定位,不断强化震慑效应

一是创新巡察方式。采取“上下联动”“交叉互查”“点穴式”“点对点”带案等方式,组织开展第八轮、第九轮巡察,对306个党组织进行全面体检,发现问题2997个,问题线索146件,推动386个问题立行立改,完成对17个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完成对25个党组织的煤炭资源领域和营商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完成对10个党组织和36家国有企业的巡察“回头看”,完成对9个乡镇20个村(居)的提级交叉巡察,完成对9个法院执行局、116个公安派出所、44个国土所、9个重点村的“交叉+点穴式”巡察,结合“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对11个信访重点村开展“点对点”带案巡察。

二是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改进巡察反馈机制,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从巡察反馈开始,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参加巡察反馈,向分管被巡察单位市级领导抄送《巡察提醒建议函》,向主管部门分送《巡察工作督办单》,增强巡察反馈严肃性和权威性。建立共性问题清单,推动问题未巡先改。市委巡察办围绕“三个聚焦”,对前八轮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梳理出60个共性问题,以整改任务清单形式印发,要求认真对照排查,限期报送整改情况。落实“五查五看”工作法,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会同相关部门组成7个督查组,对第七轮、第八轮65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共制作督查台账63本,形成督查情况综合报告2份。

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是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从严惩贪治腐。2020年,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4050件次,增长13%;立案827件;结案921件,增长9.4 %;处分96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8人,增长100%;留置61人,移送司法机关82人;挽回经济损失3.63亿元,追缴违纪违法款物近18亿元。

二是提高办案质效。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建立“线索初步研判会”和“线索处置专题会”两个会议制度,创新线索处置前置程序,推行所有实名举报件核查前面见举报人制度,确认举报事项,减少工作量,提高处置质效。实行初核件常委会集体审核把关制,推行所有办案结果“双公开、双反馈”工作机制,倒逼规范办案,提升案件质量,推动案结事了。

三是深化以案促改,推进治理体系能力建设。坚决肃清云光中、李建平、董秉惠、云忠厚等腐败流毒,处理涉案人员54人,立案33人,处分17人,留置8人。组织推进“李建平案”以案促改,推动开发区140项问题有效整改,督促健全制度机制112项。由点及面对全市36家国有企业开展“十乱”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662个,已整改完成458个。全年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43份,推动相关地区部门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系统治理。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构建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设立融媒体工作室,开设“书记专访”栏目,联动日报、电视台和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形成多平台同共振的效果。协助市委召开1343名干部参加的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全年开展“青城纪语”学习讲堂1325场,组织各类廉政文化活动555次,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5272次,覆盖24.9万余人次。

加强自身建设,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一是坚决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加强机关建设。推行领导干部业务领学、案件领办、地区领包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带头领学13次,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领办案件2640件。落实全员培训要求,举办各类培训20期,培训干部1867人次。围绕“三项核心技能”开展实战锻炼,以战代训干部1069人次。开展“一域一特色、一县一品牌”创建活动,在9个旗县区分别召开现场观摩会,推广经验,比学赶超。

二是坚持严管厚爱,加强自我监督。刀刃向内,以零容忍态度“打扫庭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明确26项具体任务,排查廉政风险点,及时发现和处理“害群之马”。2020年,对1名县处级纪检监察干部诫勉谈话,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检查2人。同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通报年度工作要点,邀请特约监察员列席全会、半年汇报会、旗县区现场会。

最后,曾令鸣主任对2021年做出新的展望。新的一年,我们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将持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线,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首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为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交一份满意答卷。

 

 

作者: 大文君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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