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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征集】阿尔山旅游度假区形象宣传语

阿尔山,一座悠远而流传美丽神话的城市 阿尔山,一座小巧而充满无限希望的城市 阿尔山,一座年轻而充盈青春活力的城市 已走过27个春秋的阿尔山,曾先后获得“全区十佳旅游景点”、“中国最…

阿尔山,一座悠远而流传美丽神话的城市

阿尔山,一座小巧而充满无限希望的城市

阿尔山,一座年轻而充盈青春活力的城市

已走过27个春秋的阿尔山,曾先后获得“全区十佳旅游景点”、“中国最佳旅游度假圣地”、“中国天然氧吧”、“中国冰雪旅游十强县”、“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等荣誉称号,如今已经是内蒙古重要的旅游名片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阿尔山旅游度假区位于阿尔山市温泉街道,东至论坛中心,西至丰产沟,沿河滨公园区域,南至鹿角湾温泉度假营地,北至五里泉,面积9.51平方公里。度假区内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负氧离子高达 3300 个/cm³,已建成森林浴道等森林康养产品,形成阿尔山旅游新的名片;拥有48眼温度不同、功能各异的饮用和洗浴矿泉,温泉文化厚重。

度假区现有一个4A级景区、一个国家地质公园及圣泉广场、温泉博物馆、五里泉、雪村、太伟滑雪场、东太伟滑雪场、“鹿角湾”温泉度假营地、氧心森林浴道、火车站、阿尔山国家地质公园博物馆、印象阿尔山森林音乐啤酒庄园、论坛中心、旅游服务中心、日军侵略阿尔山使馆、伴山冰场、森林雪野、阿尔缮水上公园、阿尔鹿文创商品店等18处景点。

拥有如此丰富旅游资源之阿尔山,如今又有了新梦想、新目标——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阿尔山旅游度假区着力打造以温泉度假、森林康养为核心,以城市文化休闲、冰雪运动、生态研学、会议论坛、夜间旅游为补充的7大休闲度假产品体系。

阿尔山旅游度假区期待全国人民的关注,度假区创建邀请你一起参与。即日起,阿尔山决定面向社会发起“阿尔山旅游度假区”形象宣传语有奖征集活动,万望您能在百忙之余动动手指、献策献计!您的关注是我们不断前行的动力,也将是阿尔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成功的金钥匙。

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公告:

一、征集内容

阿尔山旅游度假区形象宣传语

二、主办单位

中共阿尔山市委宣传部

阿尔山市文联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27日

(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

四、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凡热爱创意设计或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五、征集要求

1.凸显阿尔山旅游度假区地域特点、人文历史内涵、文化旅游特色、包容开放气质以及与时俱进精神;

2.文字简洁、词语精炼、朗朗上口,具有吸引力和号召力,便于记忆和传诵,字数控制在20个字以内,宣传语中必带“阿尔山”3个字;

3.应有不超过200字的说明,主要阐述思路、含义。

六、评选流程

1.入围评选。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初选10件入围作品。

2.最终评选。主办单位组织邀请政府部门代表、媒体代表、企业代表、社会组织代表、居民代表等共同座谈研讨,在10件入围作品中评选出1件作品最终采用。

3.公布结果。拟于2023年10月向社会公布阿尔山旅游度假区形象宣传语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并发放奖金。

七、奖金设置

1.入围奖1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及阿尔山文创纪念品一份。

2.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3.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为税前金额,由主办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扣除税金后,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

4.获奖作品如有多名原创作者,奖金由作者均分;入围奖和采用奖不重复发放奖金。

5.为确保评审质量,经评审后若本次征集中没有选出可采用的宣传标语,采用奖空缺。

八、投稿方式

填写《“阿尔山旅游度假区形象宣传语”征集作品登记表》,采取电子稿件方式,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投稿邮件标题:姓名+“阿尔山旅游度假区形象宣传语”应征作品投稿邮箱:AERSHANwenlian@163.com,联系人:赵景新,咨询电话:0482-7125551( 工作日08:30-11:30,14:30-17:30拨打)

九、征集须知

1.所有应征者均应注明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并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开户行地址,以便主办单位取得联系。

2.作品须为应征者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已经发表过的内容、专利或专利申请已公开的内容不能作为作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若入选作品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应征人自行承担,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所有应征者投稿次数为一次,不超过五件作品。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和邮件信息,参与本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主办单位对应征者提交的信息进行保密管理,但有权利用应征个人或单位的相关信息和应征作品进行与大赛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

6.入选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发表、复制、修改、应用而无需征得应征者的同意,不再另付稿酬、奖励。应征者除有权要求主办单位支付设定的奖金外,不得向主办单位主张其他任何权利。

7.应征作品内容相同或相似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电子邮件收到时间先后为序)。

8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作者: 大文君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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