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韩非摄影
大公网内蒙古讯(记者王月)1月11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内蒙古人民会堂开幕。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其其格作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指出,五年间,内蒙古政协提案立案3542件,答复率100%。
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以来,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和全体政协委员把提案工作作为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重要载体,建言献策、履职尽责,为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五年来,共收到提案4348件,经审查立案3542件,其中集体提案964件、委员个人提案2578件,立案率81.4%。经济类提案1215件,占34%,主要围绕建设“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和优化营商环境、非公经济发展、增强经济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等提出提案;政治类提案281件,占8%,主要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法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等提出提案;文化类提案376件,占11%,主要围绕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等提出提案;社会类提案1316件,占37%,主要关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基本公共服务、人才培养与引进、食品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提出提案;生态类提案354件,占10%,主要关注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自然资源保护、打好防控污染攻坚战等方面提出提案。
通过自治区党政部门、盟市和有关中央驻区机构认真办理提案,提案答复率100%,提案者对提案办理的满意率为97.3%。办理的提案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五年共评选优秀提案130件。提案意见建议采纳为A类的(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2975件,占84%;采纳为B类的(所提问题列入年度计划解决)460件,占13%;采纳为C类的(所提问题列入规划逐步解决)71件,占2%;采纳为D类的(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无法解决、需留作研究参考)36件。
内蒙古自治区建立了党委、政府督察部门和政协提案工作部门联合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工作机制,五年共发《提案督办函》213件;首次开展了“提案办理双向评议”活动,推动了提案工作双促进、双提高;形成了政府常务副主席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工作机制;各提案承办单位认真落实《区直党政机关和盟市提案办理绩效考核办法》,把协商作为必经环节,制定了具体的协商办法,通过与办理者面对面协商增进共识、推动问题解决;组织现场督办,对部门“列入计划拟解决或拟采纳”的提案开展“回头看”跨年督办,持续推动提案办理和意见建议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