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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大公网内蒙古讯(记者王月)6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会上,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薛勇介绍了内蒙古…

大公网内蒙古讯(记者王月)6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会上,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薛勇介绍了内蒙古在进入新阶段以来,特别是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守住不发生返贫底线,实现乡村振兴良好开局所取得的成效和今后工作举措情况况。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二级巡视员、规划财务处处长张国、开发指导处处长李挺彪、扶贫协作处处长贾浩波、政策法规处处长高凤义等领导答记者问

会上,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薛勇介绍:党中央宣布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是党中央最关心的一件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一年来,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三牧”工作,脱贫攻坚工作机制、主要政策、重点工作平稳有序过渡,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完成了“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的工作目标。我区在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省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综合评价“好”的基础上,2021年省级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综合评价再次被评为“好”的等次。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脱贫攻坚成果基础更加牢固。进一步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简化识别程序、缩短认定时间,开展集中监测和摸排,做到应识尽识、应纳尽纳、应帮尽帮,返贫致贫风险得到及时化解。今年中央和自治区安排衔接资金86.76亿元(中央35.26亿元,自治区51.5亿元),同比增长3%。现已下达各级到县衔接资金66.04亿元,实施项目2473个,开工率达92.2%,资金支出进度42.2%。加强扶贫项目形成资产后续管理,对2012-2020年扶贫项目形成的601亿元资产,建立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三本账”,分级分类落实管护责任,保障高效运营。同时,将42.41万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在86个旗县开展“防贫保”覆盖103万农牧民,切实兜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是脱贫群众增收效果更加明显。2021年底,全区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达到14951元,同比增长13.98%,位居全国25个有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省区市的第3位。产业发展方面,出台关于推进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衔接的政策措施,坚持把促进脱贫地区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将符合条件的脱贫旗县纳入18个优势特色农畜产品产业带、13个农牧业产业集群重点旗县范围之内。继续向脱贫旗县倾斜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亿元以上,全区衔接资金用于发展产业的比重超过55%,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聚焦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和产业发展优势,持续扶持628家扶贫龙头企业、276家帮扶车间,带动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增收。2021年衔接资金支持项目覆盖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49.3万人次,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实现产业项目全覆盖。今年实施产业帮扶项目1398个,通过资产收益、入股分红、订单收购、务工就业、土地流转等机制带动增收。就业帮扶方面,应对疫情影响,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稳住经济大盘会议精神,印发2022年全区脱贫人口稳岗就业17条措施,建立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分析研判,拓宽就业渠道,推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政策落实落地。出台乡村公益岗位管理办法,支持各地结合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项目实施,合理有序扩大乡村公益岗位规模。推广“以工代赈”拓宽就业渠道,优先安排脱贫人口通过参与农田水利、村庄道路、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美化等建设,获取劳务报酬。截至5月底,全区实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岗就业18.8万人,同比增长3%,预计6月底可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内蒙古自治区“异地同城”服务模式为脱贫人口提供“心贴心”就业帮扶等典型经验,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三是重点地区帮扶更加有力。倾斜支持10个国家级、5个自治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细化实化14项倾斜支持政策。指导重点帮扶旗县编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已向重点帮扶旗县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23.33亿元,占中央和自治区下达衔接资金的35%。推动省级领导和大型国有企业实行“双包联”机制,确定28家中直和自治区国有企业结对包联15个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启动了向重点帮扶旗县选派科技特派团工作,安排405名科技特派员开展产业指导帮扶。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今年计划投入4.9亿元后续扶持资金,实施项目68个,持续推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公共服务配套,确保搬迁群众实现能融入、稳得住、能致富。

四是社会力量帮扶成效更加凸显。今年北京市计划投入我区的14.94亿元协作资金已全部到位,推动产业、就业、消费和人才等帮扶,创新开展教育、医疗“组团式”帮扶。围绕自治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用好北京市非首都功能区疏解政策,搭建京蒙产业对接平台,支持北京市企业共建产业园区。40家(其中今年新引进9家)北京企业新增投资7.15亿元,共建产业园区53个(今年新增2个),124个援建帮扶车间全部开工运行。积极推动29家中央单位对接31个脱贫旗县,制定年度帮扶计划,重点推动产业、就业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全区1339家民营企业与3171个嘎查村开展结对帮扶,筛选44家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结对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

五是各项政策措施衔接更加紧密。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1+N配套政策文件45件,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推动资金投入、京蒙协作、驻村帮扶等政策保持稳定,“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等政策持续完善,产业就业等政策不断优化。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有效衔接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确保完成有效衔接目标任务。

六是各项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大力推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实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省级领导干部协同抓,成立自治区党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省级领导干部“一对一”联系乡村振兴旗县制度,压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帮扶责任和监管责任。各盟市、旗县党委、政府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积极靠前推动工作落实,全区形成了上下联动,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工作格局。全区精准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1.6万名,加强能力培训、管理激励、保障关爱和宣传引导,强化基层组织帮扶力量。

七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更加扎实。出台《自治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厅际联席制度。制定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合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去年摸排整改问题厕所15.38万个,新建改造农村户厕8.84万个。分类分区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在4379个嘎查村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试点推进人畜分离工作。在3个旗县、67个村镇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推广积分奖励、设置公益岗位、评定信用星级等治理方式,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引导脱贫群众勤劳致富。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和林业产业项目,实现生态建设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度融合。

今年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深化之年,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稳住“三农”基本盘,对于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乡村振兴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加快转变思想观念,把工作对象转向所有农村牧区农牧民,把工作任务转向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这五大振兴,把工作举措转向促进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务实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高脱贫群众和脱贫地区收入水平,担当作为、求真务实、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扎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着力做好防返贫监测帮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切实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好拓展好。坚持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制度性安排,坚持动态监测和全面排查相结合,一、三季度开展针对重点人群的集中监测,二、四季度开展针对全体常住农牧户的集中摸排,加强与教育、民政、人社、住建、水利、卫健、医保等部门的主动对接和信息共享,简化工作程序,缩短认定时间,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对纳入监测对象的人口,及时精准落实有针对性帮扶措施,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着力提高脱贫人口收入。强化产业帮扶,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的资金需求。加快全产业链开发,立足乡村实际,发展一批就业容量大,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促进脱贫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强化稳岗就业,咬定目标不放松,采取产业带动、劳务协作、公益岗位、帮扶车间、以工代赈等办法,确保完成全年稳岗就业目标任务。强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支持,对有贷款需求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做到应贷尽贷。强化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支持因地制宜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田园、小加工、小商贸等庭院经济发展,多措并举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强化重点帮扶旗县政策落实,编制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有效衔接实施方案,从资金、项目、人才、土地等方面倾斜支持,提升重点帮扶旗县自身发展能力和水平,缩小发展差距。

着力加强社会力量帮扶。用足用好京蒙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源优势,优化协作帮扶资金使用,搭建平台、落实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北京市企业、中央企业来我区投资兴业、共建产业园区。督促指导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发挥更大作用,抓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进村入户、把脉服务”活动,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动员民营企业重点实施带动脱贫群众发展产业增收项目,积极开发就业岗位。

着力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指导各地科学选择户厕改建模式,统筹开展农村牧区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治理,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今年计划在400个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新增1854个嘎查村建立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提高组织和服务农牧民的能力。加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坚决破除厚葬薄养、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推动养成个人卫生、环境整洁等现代文明生活好习惯。开展乡村振兴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先行示范活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着力抓好各类发现问题整改。乡村振兴部门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将国家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国务院大督查、中央办公厅督查调研和审计发现问题一体整改、统筹推进,会同有关部门和盟市旗县点对点、立行立改解决具体问题,举一反三解决同类问题,建章立制解决根本问题,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形成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着力压实有效衔接工作责任。坚持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苏木(乡镇)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党委和政府定期研究、领导干部包联、行业部门分工负责、重点任务清单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切实把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落到实处。从严从实开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强化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奖惩,以严格考核评估倒逼责任落实。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持续纠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问: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请问:内蒙古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答:我区将进一步完善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数据预警,常态化开展监测帮扶,将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关口前移,因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及时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一是完善健全监测帮扶机制。根据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监测范围,优化动态监测方式,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拓宽畅通监测渠道,采取日常监控、定期监测、重点核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对因疫情等因素影响识别为监测对象的,一户一策明确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人,确保帮扶到位,风险消除,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是切实做好集中排查工作。三季度将针对“十类重点人群”开展集中监测,四季度针对全体常住农牧户开展集中摸排,并开展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的动态管理,围绕新识别监测对象、一般农牧户排查、帮扶措施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回头看”和数据质量等五个方面,加强工作调度,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加强数据监测,组织开展数据清洗,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到“机账实卡”数据一致。

三是加强部门信息数据共享。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防返贫监测帮扶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按季度召开厅际联席会议,定期开展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和政策衔接,全面开展脱贫人口收入分析、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系统分析、监测对象变化情况和帮扶措施阶段性分析,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提供依据。

四是强化应急预案落实落地。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做好防止规模性返贫应急预案落实落地,协调应急部门落实好水旱、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的风险防控,发改部门落实好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防控,人社部门落实好农村劳动力就业方面的风险防控,农牧部门落实好乡村产业项目、农副产品价格等方面的风险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问:乡村要振兴,产业必振兴。请问:当前内蒙古在产业帮扶方面还面临哪些困难和挑战?下一步有哪些应对措施?

答: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牧区发展问题的前提。目前,内蒙古脱贫地区产业帮扶面临的困难主要是产业基础相对比较薄弱,带动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能力较弱,农畜产品品牌建设能力有待提高,农畜产业链条较短、产品附加值低。下一步,在产业帮扶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是制定完善衔接政策措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进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衔接的政策措施》,重点从发展规划、政策支持、机制建立、保障措施等方面出台符合实际、因地制宜的政策措施,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稳定。过渡期内延续每年向脱贫地区下拨100亿元农牧业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我们将依照脱贫地区“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立足农牧业资源、绿色生态资源等优势,围绕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全产业链开发等谋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加大特色产业项目扶持力度,提高农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全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55%,并保持每年递增,不断夯实脱贫地区产业基础。

是完善联农带农联结机制持续做好龙头企业培育,将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乡村振兴综合评价体系。深化“龙头企业+合作社+脱贫农牧户”发展模式,支持脱贫旗县建设农资联盟、帮扶车间和产业化示范联合体,通过订单生产、土地流转、生产托管、股份经营、吸纳就业、资产租赁等方式持续带动脱贫农牧户稳定增收。

四是引导更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以脱贫旗县和15个国家、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为重点,积极推进“富民贷”和“乡村振兴助农贷”业务。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积极开展农村牧区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活体牲畜质押贷款业务,持续加大对农牧业和农牧民的有效信贷投入。

五是开展农畜产品产销对接。2021年脱贫地区帮扶产品实现销售77.85亿元。今年,我们将积极引导自治区各高校、医院、国企等单位采购扶贫产品。组织供销合作系统内商贸企业、农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电商企业等加大对脱贫地区农畜产品收购销售力度。依托北京消费帮扶双创中心销售平台,进一步拓宽帮扶地区农畜产品域外销售渠道,提高帮扶地区农畜产品销售额。

问: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请问:应对疫情形势,当前外出务工就业受到哪些影响?下一步在推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方面将采取哪些有力举措?

答:疫情给我区外出务工就业带来了一定影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搭建脱贫地区与用工输入地就业桥梁,通过线上“集中式”洽谈、线下“组团式”务工等多种方式,做到脱贫劳动力“流得动、进得去、稳得住”。截至5月底,全区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实现务工就业18.8万人,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的96%。下一步,在推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方面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产业带动就业。紧紧抓住农村牧区产业和就业“两个增收关键”,把促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与强化产业带动就业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将吸纳带动脱贫人口就业能力作为产业项目选定的重要指标,不断提高产业在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通过产业带动就业持续提高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

二是推动外出务工就业。以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为抓手,扩大区外县外务工规模,助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质量提升和工资性收入增长。落实京蒙协作协议各项任务,强化区域间、部门间沟通协作,精准掌握供需信息,扎实组织好劳务输出工作。精准落实对跨自治区就业脱贫劳动力、用工单位和劳务中介等的奖补政策。探索建立盟市旗县间劳务协作机制,采取订单式、组团式等方式直接开展劳务对接。

三是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以拓展就业渠道、有序增加岗位为重点,强化经营主体带动,通过落实税收优惠、场地支持、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支持和引导脱贫劳动力通过就业帮扶车间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创业。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带动作用,鼓励在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公共设施维护、乡村公共服务等项目中,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优化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和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合理开发乡村公益岗位,持续发挥乡村公益岗就地就近就业作用。

四是加强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加强就业和用工指导,延续支持激励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及各类经营主体优先聘用脱贫劳动力,逐步实现从临时就业到稳定就业转变。加强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按照培训内容实用管用、培训方式灵活多样、培训时间地点符合农村牧区特点、方便农牧民参与的原则,合理组织各类培训,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能力和生产技能。持续开展“雨露计划+”行动,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努力推动脱贫劳动力由“靠苦力挣工钱”向“凭技能拿工资”转变。

问:多年来,京蒙协作在助力内蒙古打赢脱贫攻坚战、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方面成效显著,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请问:今年推进京蒙协作将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2021年,京蒙协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部署,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摆在优先位置,全面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深化协作、健全体系、完善机制、拓宽领域,克服疫情灾情影响,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引进97家北京市企业落地,共建产业园区51个,实施协作项目905个,全年消费帮扶金额突破百亿大关,实现农牧民转移劳动力就业达到7.1万人,其中脱贫人口5.1万人。深化医疗、教育“组团式”帮扶,我区脱贫旗县468所学校、313家医院与北京市属学校医院“一对一”结对,极大提高了我区教育医疗水平。

2022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指示精神,持续完善京蒙协作长效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聚焦产业协作,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优化完善北京市企业来蒙投资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搭建京蒙企业对接平台,积极推动北京市产业向内蒙古梯度转移,引入更多的北京市企业到内蒙古投资兴业。在共建产业园区、共建面向首都的“绿色能源基地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上下功夫,助力内蒙古电力、马铃薯、牛羊肉等产品进入北京市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二是聚焦乡村建设,打造示范试点样板。移植推广北京市乡村建设领域规划制定、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融入我区乡村振兴建设。持续推进京蒙协作助力乡村振兴“百村示范”建设。

三是聚焦社会事业协作,持续推进“组团式”结对帮扶。强化行业部门统筹,建立健全教育、医疗协作工作体系,持续推动自治区、盟市、旗县各级医院、学校与北京建立结对帮扶关系。

四是聚焦稳岗就业,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增收。继续采取“产业园区吸纳一批、劳务协作输出一批、帮扶车间安置一批、技能培训提升一批、稳岗补贴稳定一批、公益岗位托底一批”等“六个一批”举措,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有效提升就业效果。

五是聚焦消费帮扶,畅通农畜产品进京销售渠道。把推动脱贫地区发展、脱贫群众增收与保障首都“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供给结合起来,优化提升产业链,构建消费帮扶长效机制。

问:新阶段内蒙古的驻村帮扶包联工作有哪些变化和内容?今年将采取哪些措施,让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更好的发挥作用?

答: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一项长期性的制度安排。进入新阶段,“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十四五”时期,驻村帮扶4项重点任务是“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驻村帮扶工作重点由“选优派强”向“管训促用”转变。

为推动驻村干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今年着力采取五方面措施:

一是明确驻村帮扶工作要求。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驻嘎查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重点工作帮扶清单》,从抓好基层党建、助推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扎实开展乡村治理、开展为民服务办实事等6个方面细化35项任务,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提出具体任务要求,推动各项帮扶举措落地落实。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要点、农村基层党建、为民办事服务、农牧业实用技术和帮扶工作要求等方面开展实战实用技能培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编印《驻村帮扶工作手册》和应知应会明白卡,接续引导驻村工作队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帮助基层干部队伍提高能力素质。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考核。打造驻村干部管理教育APP平台,加强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驻村包联帮扶工作考核办法》,从严考核全区驻村工作队任务工作落实情况,注重从驻村时间、集体经济发展、群众评价、工作实效等方面进行考核,督促其发挥驻村工作主力军作用。

四是完善保障关爱和激励机制。对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在政治上多关心、工作上多支持、生活上有保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确保高质量完成帮扶任务。为营造比学赶超、争当表率的浓厚氛围,下一步,我区将以自治区党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名义对新选派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和驻村包联集体进行表彰,进一步激发驻村帮扶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是切实发挥“双包联”机制作用。延续自治区35名省级领导“一对一”联系31个国家级脱贫旗县、4个自治区级脱贫旗县工作机制。从201个自治区和中央驻区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抽选235名干部包联帮扶240个嘎查村,分布在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的123个乡镇。全区28家国有企业包联帮扶15个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同时,每个重点帮扶旗县安排3家以上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兴万村”结对帮扶,推动帮扶工作走深走实。

作者: 大文君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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